博纳影业:控股子公司获《阿凡达3》等影片投资收益权可全球分账
董秘回答(博纳影业SZ001330)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: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与TSG Entertainment Finance LLC(以下简称TSG)的合作,TSG已授予公司《阿凡达3》等6部影片的投资收益权,可参与影片上映后的全球票房分账。详情请见公司于2
董秘回答(博纳影业SZ001330)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: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与TSG Entertainment Finance LLC(以下简称TSG)的合作,TSG已授予公司《阿凡达3》等6部影片的投资收益权,可参与影片上映后的全球票房分账。详情请见公司于2
12 月 4 日,博纳影业在互动平台透露,其控股子公司与 TSG EntertAInment Finance LLC合作,获《阿凡达 3》等影片投资收益权,可参与全球票房分账。不过,该公司投资份额占比较低,且电影票房存在不确定性,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博纳影业(001330.SZ)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,关注到股吧等投资者交流平台内“《阿凡达3》”有关话题热度较高。需特别说明的是,影片《阿凡达3》尚未在全球院线上映,其票房收入尚难以预计,且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与TSG Entertainment Finan
他们将电影未来全球票房净收益的30%,通过区块链技术“打包”,在香港发行成一种名为RWA(真实世界资产)的数字代币,向全球发售。
电影衍生品收益权,是指以电影作品为基础创作(复制或改编)出衍生品,通过对衍生品的开发、运营产生的收益,权利人对收益享有分配权。通常情形下,拍摄制作电影系商业行为,以创造经济收益为主要目的。电影投资方或出品方对电影投资或提供拍摄服务,获得的主要是投资收益权。而投
甲与乙联合投资拍摄一部院线电影,约定:双方按投资比例共担风险,共享利益;若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影片未在院线公映,乙应在10日内退还甲投资款,且甲仍享有超出其投资额部分的收益分配权。影片逾期未上映,乙未在10日内退还甲投资款,甲也未向乙催要。影片在合同签订后10个
当事人联合投资影片,一方的主要义务是对影片出资,主要权利是按投资比例享有发行收益权和署名。影片上映时未获署名,该方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,要求退还全部投资款?